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1],开辟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时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 “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2],这是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拓展和创新,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在参与社会协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政策导向、协调关系、凝聚力量等优势作用,但当前它还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我们亟需通过加强社会协商的理论研究和对工会成员的培养教育、健全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长效机制、营造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文化氛围、建立范围广泛、内容丰富、监督有力的社会协商网等科学路径,促进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优势充分发挥。
一、社会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
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总结历史经验、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对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理论升华和伟大创造,是选举民主(票决民主)的补充或辅助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不仅有定期选举投票的权利,而且还有经常参加公共事务协商管理的权利。列宁指出:“在社会主义下,‘原始’民主的许多东西都必然会复活起来,因为人民群众在文明社会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站起来了,不仅独立地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独立地参加日常管理。” [3]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三三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不仅积极探索选举民主的实现形式,而且非常注重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公共事务。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继承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协商的传统,把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确定下来,并组建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平台。新世纪以来,协商民主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4],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指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执政党及其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在公共决策之前通过人民政协、民主恳谈会、村民(居民)会议、听证会、网络论坛等渠道,基于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诉求进行充分的表达、讨论与协商,在了解并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民主形式。它主要有政治协商、立法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几种形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社会协商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社会各界争相关注和议论的焦点。本人认为,社会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是指执政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围绕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协商,是我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主要包括民主恳谈会、听证会、村民(居民)会议、网络协商、劳资协商等。民主恳谈会是指政府在做公共决策时,邀请利益相关方和广大群众参加恳谈会,根据协商的结果做决策。听证会是指政府在做公共决策时,邀请利益相关方或公民代表参与会议,共同讨论协商公共政策的具体内容。村民(居民)会议是指村民委员会通过召开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参加的会议来讨论协商村里(街道)的事务。网络协商是指广大网民通过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围绕公共事务进行的协商。劳资协商是指劳资双方围绕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的协商。
二、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独特作用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众组织。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工会工作,把“工会”作为党开展工作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组织,并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工会工作理论,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发展道路,指引着工会工作从胜利走向胜利。历史和实践证明,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工会在参与社会协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作用。
1、政策导向作用
政策导向作用是新时期工会在参与社会协商中的首要作用。在新时期, 中国共产党与工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中国共产党对待工会工作的态度,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的和谐问题。新时期工会作为联结我国执政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组织,对执政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了解及时到位。它可以把握最好时机,选择恰当的方式,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传达给工会各组织,为社会协商的正常进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联系着不同群众群体,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以意见和建议的形式参与社会协商,把他们所了解的社会信息提供给执政党和政府,使执政党和政府及时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修订不恰当的政策和措施,做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工会组织可以借助于调研、走访、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同时了解他们所代表的群体对社会政策的意见、群体利益的实现要求和方式、思想动态等一系列问题,随时把工会组织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迅速、准确地向执政党和政府反映,促进关系疏通、矛盾化解和决策科学。
2、协调关系作用
协调关系作用是工会在参与我国社会协商中的又一作用。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策关系协调、利益关系协调、监督关系协调。政策关系协调是指工会作为联结党和人民群众的群众组织,了解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对违反党的政策而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现象进行反映, 抓住最大多数群众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结合点, 及时向上级提出有关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我国党群之间的政策关系趋于和谐。利益关系协调是指工会在我国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新形势下,认识我国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出发,首先做好不同群体代表人士的工作,再由这些代表人士去引导和影响各自所联系的群众,从而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监督关系协调是指工会在民主监督过程中,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不同群体代表,传达有关民主监督方面的新政策,并及时组织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上级反馈民主监督的情况,在此上传下达的过程中,党群监督关系趋于协调,社会和谐发展。
3、凝聚力量作用
凝聚力量作用是工会在参与我国社会协商中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增进团结、凝聚力量是工会的工作的核心和本质。而增进团结、凝聚力量, 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我国人民既有在奋斗目标、根本利益、政治原则上的一致, 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局部利益的意见和分歧。特别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国内外一些政治力量会利用我国社会客观存在的不同意见和分歧,时常制造一些事端,干扰党和人民群众的视线,阻碍我们的社会团结,影响我们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这个问题上,工会要始终保持清醒和警惕,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 及时为社会各界打好“预防针”,深入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政治引导工作。
三、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新路径
近年来,我国工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实践中,为推进社会协商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因我国社会协商问题的复杂性、社会协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会参与社会协商优势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团结、聚合、调动各种社会力量, 集思广益,选择切实有效的科学路径,充分发挥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优势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
1、加强社会协商的理论研究和对工会成员的培养教育
理论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先导。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协商民主”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而对“社会协商”的研究,则薄弱许多,成果比较少,深刻性和系统性不够。例如,在中国知网上能查询到的以“社会协商”为主题的学术论文只有零星几篇,这些文章主要涉及了社会协商的实践和形式,具有一定的基础性价值,但对社会协商的载体、结构、特征、运行机制与发展路径等的研究相当匮乏。同时,伴随着社会协商实践的不断发展,理论总结和研究跟不上,指导性不足。特别是对工会参与社会协商问题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阶段。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工会与社会协商的关系、形式、作用、框架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鼓励专家学者和工会干部从事工会参与社会协商方面的研究,促进理论研究和政治实践相结合,促进工会在参与社会协商中的优势作用充分发挥,为顶层设计提供理论支撑。
基于我国工会参与社会协商中存在的能力问题,亟需采取多种措施对工会成员进行培养教育。俗话说得好“领导带头,群众加油”。因此,首先要抓好对工会干部的日常培训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宣讲、授课辅导、撰写文章等形式,强化对各级工会干部的理论教育,培养他们的社会协商意识,提高他们的社会协商水平。其次,要抓好对工会成员的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增强社会协商的能力。三要对普通工会会员进行普法教育和协商民主的基本知识教育,营造基层社会协商的文化氛围,促进社会协商的广泛性发展,真正做到“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5]这样,党群一心,上下一致,才能真正发挥工会在社会协商中的优势作用,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健全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长效机制
机制是使制度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配套制度。它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长效机制是指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会工作制度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制度,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但这一制度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缺点和漏洞,影响了这一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制约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优势作用,因此,建立一整套促进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长效机制成为当务之急。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社会协商作为干部工作考核的必要条件确定下来,以杜绝领导干部的专权行为,培养其协商民主、科学决策的理念;第二,制定社会协商的整体规划,并把它纳入到年度规划和长远规划之中,明确不同组织必须进行社会协商的项目、内容和领导责任,有步骤、有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协商;第三,健全社会协商的若干基本制度,如领导接待制度、行政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民主推荐协商人制度、党群对话和联谊制度、监督反馈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等,促进社会协商主体的广泛发展,解除工会的思想包袱,保障社会协商的合法正常运行;第四,规范社会协商的程序,构建“提出议题→接受议题→发送材料→调查研究→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决策→执行决策→反馈信息→再次协商→修正决策→落实决策→通报结果”的程序链,保证决策程序不被“跨越”;第五,明确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平台、参与社会协商的程序和责任,增加经费扶持,切实发挥工会在社会协商中的优势作用,促进工会参与社会协商工作的和谐发展。
3、营造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文化氛围
环境对人的思想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为解除工会人员参与社会协商的思想顾虑,提高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积极性和实效性,我们还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想方设法营造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宽松文化氛围。第一,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工会参与社会协商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社会协商理论及有关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党和政府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领导,推动和支持工会参加重大项目的调研和论证,推动社会协商成果的转化。第二,加强新闻媒体对社会协商的广泛宣传。列宁在《怎么办》一文中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7]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积极借助电影、电视、广播、网络、图书、漫画等媒体对社会协商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广泛生动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社会协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整个社会倡导“了解和参与社会协商光荣、不懂社会协商落后”的新理念;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成立社会协商研究会、召开社会协商理论研讨会的方式,社区、社团组织等可以通过设立社会协商创新奖和召开经验交流会的方式,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提高社会协商的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社会协商、崇尚社会协商、积极参与社会协商的浓厚氛围。
4、建立范围广泛、内容丰富、监督有力的社会协商网
当今时代是一个网络信息爆炸的时代,也是一个网络管理日益现代化的时代。网络作为一种人们之间联系、沟通的工具,日益发挥着“双刃剑”的作用。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运用网络进行管理,可以有效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但一定要加强网络监督;缺少了网络监督,网络就会迅速转变为社会的“破坏器”,不但增加工作难度和强度,而且引起社会动荡不安,影响社会和谐。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优势作用、推进社会协商的健康发展,我们同样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建立范围广泛、内容丰富、监督有力的社会协商网,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全国总工会可以建立自上而下的纵向社会协商网络子系统和横向的社会协商网络子系统构成的庞大社会协商总网,协商确定社会协商的具体内容、形式、程序,并把这些在网络公布。同时,要确定网络管理责任人群体,由他们具体对社会协商网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这样,既发挥了工会参与社会协商的优势作用,又避免了社会协商产生的“群体极化”现象出现,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4][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习近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 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272.
[6]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7] 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247.
执笔人:孟凤英 吴九占 工作单位:广州大学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
形成时间:2016年1月
通讯地址、邮编: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510006
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凤英 1892216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