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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从历史文化遗产中传承工匠精神

作者:南方工报时间:2022-06-16点击数:

    6月11日是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保护与开发形成热潮。对于广大劳动群众来说,打卡文化遗址、感受非遗魅力、参观博物院馆等,已成为一种最新时尚。据央视6月11日《焦点访谈 让文物活起来》报道,“十三五”期间,全国博物馆每年举办展览两万多个,年递增10%以上。2013年全国博物馆的参观人数只有4000多万人次。到2019年,这个数字已超过了12亿人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5月27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进行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又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作为劳动群众和职工群众的一分子,作为新时代的产业工人,我们应当敏感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中的劳动价值,感受到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伟大智慧和工匠精神。是的,当我们到博物馆看到越王勾践剑、曾侯乙编钟、后母戊大方鼎、有着“宅兹中国”铭文的西周青铜器何尊,以及锦绣和瓷器等一件件国宝时,我们都会啧啧赞叹。而在我们的赞叹中,肯定包含着佩服我国古代工匠创造力的成分。当我们刻意做一位“劳动有心人”,甚至本身就是一位当代工匠和技工,甚至非遗传承人,就会更明确感到一种崇拜和自豪的心情,崇拜打亮在器物上的工匠精神之光,自豪于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着卓立于世界的科技文明。走出博物馆,我们可能仍然沉浸在这种体验中,感到精神的洗礼,从而多了一份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的自觉,并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多了一份劳动担当,更多了一份文化自信,更增强了“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文物和文化遗产无不见证着劳动的崇高和伟大,见证着“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工会应多组织职工进博物院馆参观学习,到相关文化遗址参观体验,注意从劳动视角宣传和解读,“让文物活起来”,成为劳动教育的活教材,成为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的活载体。这也是满足职工文化需求的一种创新服务。

  我们到博物院馆和相关文化遗址古迹等文旅单位参观时也会发现,他们也都注重从劳动的角度讲述文物和遗址的故事,解码文物和遗址中的工艺和科技,让观众有茅塞顿开之感。而包括广大考古工作者和非遗传承人在内,他们在发掘、保护和开发方面所付出的劳动和匠心、所打造的文创产品,本身又是一个个生动诠释和传承着工匠精神的故事,如浙江良渚文化遗址的走红,以及“数字敦煌”的推出,故宫文物的修复,都令人印象深刻、赞叹有加。 

  这些年,各地工会在评选和推荐工匠人物典型时,很注意使这方面的工匠入选,也是值得赞赏的作为。如广东评出的2021年十位“南粤工匠”中,就有两位是“文物和文化遗产”中的人物,他们是广东省博物馆有机修复组组长李涛、佛山饶宝莲金铜凿剪纸艺术馆馆长饶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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